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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北京建筑大学在职硕士GCT复试通知

时间:2014-02-15 来源:作者:湛江成人教育阅读:

北京建筑大学2013年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生第二阶段考试(复试)工作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2013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3〕20号文件)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现就我校在职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复试)工作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关于复试分数线

报考2013年非全日制(在职)硕士生进入第二阶段考试(复试)的最低分数线初定为2013年“GCT”总成绩180分。

凡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要求见附件1)且“GCT”总成绩在180分以上(无学位考生另行划线)考生可参加我校第二阶段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准许参加我校第二阶段考试(复试)。

第一志愿报考本校且“GCT”总成绩在192分以上的无学位考生,可参加我校第二阶段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准许参加我校复试。

二、关于调剂

2013年报考北京市其他高校建筑与土木工程、环境工程、项目管理领域,有意调剂到我校且“GCT”考试总成绩在180分以上(含180分)的考生(无学位考生不得申请),可直接与各招生学院联系提出调剂申请。

三、关于复试组织

各培养领域(方向)所在学院将结合招生专业及研究方向的特点成立复试工作小组,对所有符合复试要求的考生进行第二阶段的复试。

复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以学院安排为准。各有关学院将在符合学校规定要求时间范围内自行确定资格审查时间、复试内容、复试办法以及评分标准。复试具体时间和要求请考生自行与所报考学院联系查询。

复试不合格的考生本校将不予录取。

四、材料准备

请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该表与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一并提交招生单位研究生院(处、部)申请资格审查。

请考生提前填写《第二阶段考试(复试)考生情况登记表》(附件2),复试时交主考教师或按照现场工作人员要求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