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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武汉纺织大学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通知

时间:2014-02-25 来源:作者:湛江成人教育阅读:

各位考生及相关单位:

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一阶段考试即全国联考GCT成绩已公布,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3】4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我校将组织2013年在职硕士第二阶段测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二阶段考试对象

有学士学位,GCT有效成绩180分及以上。

我校纺织工程、环境工程、机械工程等3个工程硕士类别,可接受报考湖北省内其他院校相同类别及领域的考生调剂,调剂条件为:有学士学位,GCT有效成绩180分及以上。

不同领域、专业之间不能进行调剂及录取。调剂者请填写《调剂申请表》(附件1)。

二、第二阶段考试流程

1.资格审查,由研究生处负责。请考生提前准备好下列表格,并保证所提交材料属实,弄虚作假影响录取者,责任由考生自负,缺少以下任何一项材料者不得参加第二阶段考试。考生务必于2014年2月20日15时之前,将下列①②③条所列材料交到武汉纺织大学阳光校区行政楼304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未交材料或材料不全者,视为自动放弃第二阶段考试资格。

①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加盖考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2013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式2份(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②本科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③学士学位证明或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位网:);

④《第二阶段考试考生情况登记表》1份(附件2),填写好并交给面试主考老师。

通过资格审查后的考生请到各学院完成以下程序:

2.签署诚信承诺书、缴费。

3.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各学院须填写《第二阶段考试面试信息表》(附件3)。

三、第二阶段考试时间及地点

第二阶段考试由各学院于2014年2月25日前自行组织,2月27日前将第二阶段考试成绩报研究生处。

考生可向报考学院咨询具体时间及地点。

四、其他事宜

1.第二阶段考试是在职硕士录取的必有环节,各相关单位务须认真组织,各考生务必严格按照我校相关要求进行。

2.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处汪老师联系,电话:027—59367500。

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处

二零一四年一月十日